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学生晚自习活动有关事宜的通知
为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现就经济管理学院学生晚自习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习活动范围
我院一年级全体学生,倡议二年级学生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参加。
二、自习活动时间
开校后一至十六周正常开课期间,每周日至周四晚19:30 - 21: 20(法定节日除外)。
三、自习活动地点
自习活动集中在九教开展,具体自习教室由各班级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向班主任及辅导员报备。
四、自习活动要求
1.在晚间无课的情况下,一年级各班级必须按规定时间、确定地点上晚自习,不得无故缺勤、迟到和早退。
2.晚自习期间需保持教室安静,不准在教室大声喧哗,随意走动。
3.晚自习期间,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4.如因事因病不能上自习,须向班主任履行钉钉请假手续,如实向班主任说明请假原因,班主任同意之后方可。
5.晚自习期间需保持教室卫生干净、整洁。
五、监督与管理
1.各班班长负责做好本班学生晚自习考勤,每周一将上周考勤结果报班主任处。
2.团委学生会定期对晚自习情况进行检查,每周一在学院范围内公布各班晚自习出勤情况。
3.学院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班晚自习情况进行督查。
六、其他事项
1.此活动由经济管理学院团委组织实施,班主任负责督促落实,学生会干部配合开展。
2.请班主任按照通知要求督促学生落实好晚自习活动,努力提高学习效率,促进班级学风建设。
经济管理学院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