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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课外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 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5-04-03  |  查看次数:[]

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课外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 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全面提高我院学生综合素质,发挥好第二课堂的育人功能,引导帮助学生完善智能结构,增强其创新意识和动手能力,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建立与学分制管理相适应的大学生课外创新与素质拓展管理制度,根据《河西学院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课外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自2020级本科生开始实施,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在校期间除取得本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其他应修学分之外,还应取得课外创新与素质拓展6学分方准予毕业。

第三条 课外创新与素质拓展6学分为必修学分,包括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2学分、文化素养与考证考级2学分、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2学分,在此前提下,学校鼓励学生多修课外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学生可以通过参加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科技训练与创作、考取职业技能证书、课外阅读、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和相关社团活动等项目获得该项学分。学生所获素质拓展学分及相关经历将在学籍档案及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中予以记载。

第四条 学院团委是学校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组织机构。负责学院本科生素质拓展项目的确定、活动的规划和素质拓展学分认证实施工作的领导。学院学生会在学院团委领导下统一填写登记表。

(一)院团委负责学分实施的备案、核实、认定以及对学生毕业资格的审查。

(二)团委学生会负责素质拓展学分实施的日常管理,分学期收集各学院活动项目,为学生有选择地参加活动提供可选菜单。

(三)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按照各专业对学生能力的需求,积极地有针对性地申报、开展学术科技、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第二课堂活动,为学生获得素质拓展学分、圆满完成学业创造条件。

第五条 新生进校后,学院团委制作学分登记表,统一备案。学生在校期间,积极參加豢质拓展活动项日,按本办法规定所获取的相应学分,经班级、学生会、学院团委逐层审核确定后,指定专人负责,每学期统一登记在学院备案表格,同时进行公示。

第六条 学院对团委统一保管登记的素质拓展学分登记表进行随机抽查和监督。

第七条 课外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需在前六个学期内修满,未修满6学分的学生,需在第七学期第五周前提出补修申请,经学院审批同意后,在第七学期补修未完成的学分。

第八条 在第八学期第十周前.学院团委将累计修满6个素质拓展学分的应届学生成绩,统一记录在学生学籍表和学生成绩表,并随学生成绩归档。

第九条 课外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认证单位应本着严肃、认真、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学生的素质拓展学分进行认证和登记,对不负责任、循私舞弊、弄虛作假的认证单位和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十条 课外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可以冲抵培养方案中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相应类别学分、专业方向选修课的学分,但不能替代其他课程的学分,可以累计,但冲抵选修课程学分一般不超过 6学分,超出部分的学分,学校予以记载,但不冲抵课程学分。

第十一条 课外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的认定程序

(一)各级各类文艺体育比赛方面的学分,由组织或派出部门组织填制《河西学院大学生课外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表》并报学院团委核准后登记学分。

(二)外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普通话水平测试、汽车驾驶证等方面的学分,由学生本人填制《河西学院大学生课外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表》,报学院审核后等级学分。

(三)“职业资格”考证、课外网读、学术报告、科技讲座等方面的学分,学院团委核淮后登记学分。

(四)发表论文、出版著作、发明专利等方面的学分,由学生个人申报,学院团委核淮后登记学分。

(五)参与教师科研项目工作,依据参与科研工作的时间或取得的科研成果申请相应分值的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学分。具体程序是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科研项目课题负责教师签字认可,报团委核准后登记学分。

(六)参加“河西学院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结项后,由学生个人申报,学院团委核准后登记学分。

(七)学生所获其他各类素质拓展学分,经学院团委核准后登记学分。

第十二条 本办法尚未涉及到的其他活动,若符合本办法精神,由活动组织单位申报,按有关程序认定后可给予相应的学分。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学院和学院团委共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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